2010年各城市能源利用(居民家庭用量(人工天然气))数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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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 数据(单位:万立方米)
上海市 140,689.00
北京市 101,450.00
重庆市 81,412.00
成都市 67,000.00
银川市 34,321.00
武汉市 25,129.00
天津市 23,000.00
潮州市 22,989.00
乌鲁木齐市 22,752.00
深圳市 21,632.00
包头市 20,356.00
西安市 19,243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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